3月25日,《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统筹边境沿海地区安全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新《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辽宁边境沿海地区治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辽宁作为全国仅有的两个既沿边又沿海的省份之一,边境沿海地区防控形势复杂艰巨。原《条例》自1995年制定,为边境沿海地区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边境沿海地区生产作业日益频繁、涉边涉海违法犯罪形式不断翻新等,原《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此,2024年以来,辽宁边检总站立足现实需要,全力争取立法支持,推动形成了这部贴合辽宁实际、符合时代要求、兼具安全性与民生性于一体的边防管理地方性法规。
新《条例》立足新时代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需要,对省和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以及边海防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作出更加清晰明确的界定,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健全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管控体系。新《条例》围绕筑牢边境安全防线、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这一核心目标,系统完善边境地区各项管理规定,着力破解现实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供给,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综合管控效能,为维护边境沿海地区长治久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