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丹东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肉制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丹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网络餐饮领域】
(一)未取得经营资质、借用证照、使用假证照、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等“幽灵外卖”问题,伪造、变造证照,证照过期或已注销,未按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
(二)线上未公示经营资质、经营场所、菜品名称、原料名称等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等;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未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食品进行密封,进货查验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三防”措施不到位等不符合操作规范问题;
(四)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行为开展抽查监测、制止违法行为,未依法登记、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等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问题;
(五)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肉制品领域】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质、借用证照、使用假证照、伪造、变造证照,证照过期或已注销,未按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等问题;
(二)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问题,加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问题;
(三)以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掺杂掺假问题;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进货查验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三防”措施不到位等不符合操作规范问题;
(五)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签标识与实际产品不符、虚假标注,发布广告中含有疾病治疗、夸大功效等。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2.信函举报: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信函,信封注明“网络餐饮、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和犯罪问题线索举报”。
(二)公安机关受理方式:
1.电话举报:0415-2597073。
2.信函举报:丹东市振兴区白房路63号(丹东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丹东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邮编:118000。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订单截图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二)举报人需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虚假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提供网络餐饮、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丹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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