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淮安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涉嫌套牌虚假检测,勾结 “黄牛” 为车辆违规代检等违法行为被当地警方查处,相关涉事人员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2026 年 2 月 5 日 上午,洪泽分局车管所民警对淮安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例行现场检查。在检测现场,民警依照机动车查验规程对可疑车辆进行查验时,当场识破该检测机构的套牌虚假检测行为。
该检测机构的违法操作手段十分隐蔽且与 “黄牛” 相互勾结,使不符合审验条件的车辆无需停运即可通过年度审验。
发现违法行为后,民警第一时间向洪泽分局车管所及交警大队领导汇报。洪泽分局车管所领导随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快速开展证据固定和相关工作,洪泽分局刑警大队同步介入调查。2 月 6 日晚将一名安徽籍涉案 “黄牛” 从安徽拘传至洪泽。

据《中国质量报告》报道,2月13日,一份《暂停采信检验合格证明通知书》显示,淮安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检验重型低平板挂车车辆识别代号存在凿改,挖补,打磨,垫片,重新涂漆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被暂停采信检验证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法》,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检验资格。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http://gd.jrcews.cn/a/2026/6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