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认定命名活动中,我县六团镇东安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这是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认可,它不仅是一份沉甸甸的肯定,更是一股强劲的动力,激励我县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行。(记 者:兰雪迪)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或其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