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昨日发布,202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6.5%、下线为3%。
按照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以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6.5%,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3%,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剔除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项目后,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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