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确保冬季主城区道路清雪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规定,现将冬季清雪作业期间主城区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时间
自城区道路清雪作业开始至结束。
二、禁止停车区域
主城区内的所有城市道路两侧(即马路边石以下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旁划有临时停车位的区域。
三、相关要求及处罚措施
1.在清雪作业期间,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不得在主城区道路两侧停放车辆。若有临时停车需求,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不妨碍清雪作业的区域。
2.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车主,应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留置联系电话,随时按照清除冰雪作业要求移动车辆。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相关部门在清雪作业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车主。
3.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以雪为令”,加大对主城区道路的巡逻检查力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在道路两侧违规停车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4.清雪作业期间,对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影响清雪作业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于车主屡劝不改或无法联系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拖移措施将违停车辆拖移现场,由此产生的拖车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5.对于阻碍城市管理和公安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县公安局将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做好冬季清雪工作,创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共同为冬季城市道路的安全与畅通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