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5%,比上年同期回升0.7个百分点。

分三大门类看,一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3.1%,比上年同期回升3.4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7.0%,比上年同期回升0.7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2.7%,比上年同期回升1.1个百分点。
分主要行业看,一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1.2%,食品制造业为76.1%,纺织业为80.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5.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69.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6.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9.8%,通用设备制造业为80.0%,专用设备制造业为79.7%,汽车制造业为80.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78.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77.6%。
2018年一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
行业一季度
产能利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工业76.50.7
其中:采矿业73.13.4
制造业77.00.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2.71.1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71.25.8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85.6-3.7
食品制造业76.12.1
纺织业80.70.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75.9-0.5
医药制造业79.61.7
化学纤维制造业81.5-0.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9.81.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76.9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79.82.2
通用设备制造业80.03.6
专用设备制造业79.75.5
汽车制造业80.7-1.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8.50.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6-0.4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的、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9万多家工业企业。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4、2006年以来年度工业产能利用率:
